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需招一家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资质且是四川省内具备测评资质机构名单之一的公司,对全市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二级)、移动办公云平台(二级)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最终协助本单位取得等级保护备案证明。邀请符合条件、愿意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二级)、移动办公云平台(二级)开展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最终协助本单位取得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建设的商家参加竞争性谈判。符合下列要求的公司,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到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211室报名,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608116689。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必要条件:
1.报价单位必须具有《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2.报价单位必须是四川省内具备测评资质机构名单之一。
3.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服务要求指标,若无法满足采购单位服务需求,将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二、投标文件要求
各投标单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投标资格。
有效报价文件要求: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2、加盖鲜章的报价单及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复印件;
3、服务项目响应方案;
4、投标单位如提供以下资料,可视为优质服务商。
(1)人员证书:
如投标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信息安全等级评测师(高级)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国家重要信息系统保护人员培训证书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可视为优质服务商;
(2)资质证书:
如投标单位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办法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风险评估)、CMA证书及CNAS证书的,可视为优质服务商;
(3)其他资料:
如投标单位有原创漏洞证明文件的,可视为优质服务商。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