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向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 负责受理向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2.承办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负责人信息:
王真珍 主任(员额检察官)
工作人员:刘晓鸣(员额检察官)、戴长春、刘清庸
联系电话:0816-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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