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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度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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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7

        三、人员情况  7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5

        第四部分 附件 28

        附件1 28

        附件2 35

        第五部分 附表 4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5

        二、收入决算表 45

        三、支出决算表 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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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等。市检察院担负着自身和领导全市县、市、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和促进绵阳的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政治和社会稳定。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扫黑除恶专案。办理审查批捕恶势力犯罪案件,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三大攻坚促发展。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批准、决定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追赃挽损,着力化解金融风险。全力投入精准脱贫攻坚战,创新推进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盗砍滥伐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护航民营出实招。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措施和促进科技城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意见,联手市政法各部门组建涉军民融合重大矛盾纠纷及案件协调小组,及时化解处置。批准、决定逮捕制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串通招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决定逮捕破坏生产经营、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侵犯企业财产犯罪,开辟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会同工商联建立联合调研、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入企、以案释法等专项行动,助力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安心放心投资创业。4)发挥职能促治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批捕,不起诉,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一站式”服务变为现实;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扎实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以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保护等为主题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为营造平安环境、创建和谐社会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检察声音。(5)突出专业化做优刑事检察。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统一诉判共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稳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把监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作用,实现司法程序与监察程序无缝衔接。6)突出精准化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全面构建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促进矛盾化解。坚决惩治恶意欠薪,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注意从办案中分析行业性、区域性问题,针对部分涉林行政处罚案件未执行情况,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补植复绿办法,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7)突出增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挽回国家矿产资源损失,恢复森林植被,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保护了我区生态环境和国有资产。8)铸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盾”。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严厉打击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手公安、教体等部门开展中高考期间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联手教体、民政、卫健等9部门建立快速救助性侵被害未成年人绿色通道;联手民政和妇联对全市儿童主任和妇女主任进行集中法治培训;检察长带领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教育活动。

        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担负对四川省绵阳监狱、四川省川北监狱的刑罚执行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稳定的监狱监管秩序,规范刑罚执行和促进罪犯改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机构设置

        四川省绵阳市检察院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15个内设机构。

        纳入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检察院机关

        2.小枧院

        三、人员情况

        2020年编制人数12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111人, 工勤人员编制: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2020年末在职干警人118,新进3人,调走1人,退休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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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 4946.1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93.68万元,下降12%。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基本建设项目按进度支出,收入和支出较2019年有所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439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5.7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470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5.24万元,占72.20%;项目支出1307.52万元,占2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00.6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0.83万元,下降9.07%。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0.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9.49万元,下降5%。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基本建设项目按进度支出,收入和支出较2019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0.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3958.03万元,占86.9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57万元,占7.13%;卫生健康支出66.96万元,占1.47%;住房保障(类)支出201.04万元,占4.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550.60万元完成预算10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3958.03万元,完成预算1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由上年结转支付。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646.02万元,完成预算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结转下年支付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 支出决算为37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8.99万元,完成预算99.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养老保险结转下年清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6.79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0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95.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30.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6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25万元,完成预算89.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有所减少。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83万元,占7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42万元,占20.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8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61.29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 执法执勤用车1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83万元。主要用于公诉、执检等检察监督业务及巡回检察、驻狱检察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42万元,完成预算6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基本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3批次,112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具体内容包括:职务犯罪侦查交流,省检察院办案指导。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2.1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84万元,与2019年减少37.96万元,下降10.4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的安全、有序。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7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检察院业务经费等3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执行预算,及时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有效地保障了资金安全性,有效性,顺利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定开支,达到了预期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维费”“检察移动OA系统运维费”“公益诉讼工作经费”等7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检察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6万元,执行数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检察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能够实现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等、以及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管理,促进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检察移动OA系统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检察手机移动客户端应用平台工作和终端系统维护,对移动OA系统办公内容包含通知公告、出差请假申请、用车申请、用餐申请等进行及时有效更新,保障检察人员实时查看工作安排,处理工作业务,让检察工作变得更加高效性、科学性。

        3)公益诉讼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开展专项行动等举措,深入挖掘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诉讼领域案件线索,使公益诉讼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4)检察院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检察院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业务工作,加强公诉,执检、检察技术、纪检检察部门的检察工作开展。强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5)驻监所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3.04万元,执行数为33.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驻绵阳监狱、川北监狱检察室对监狱进行巡回加派驻检察,确保刑罚执行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实现社会和谐安定。

        6)光纤租赁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8万元,执行数为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驻绵阳监狱检察室、驻川北监狱检察室网络及全市检察机关执检监督指挥中心网络正常运行。

        7)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0万元,执行数为2.55万元,完成预算的8.5%。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智慧检察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构建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完善检察工作网建设、加强检察工作网安全基础防护,确保网络安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维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0.6

        执行数:

        0.6

        其中-财政拨款:

        0.6

        其中-财政拨款:

        0.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检察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能够实现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等、以及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管理,促进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利用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实现无纸化操作,及时有效维护确保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正常运行,保障网上办公办案顺利开展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网络运维等人工技术材料成本

        10

        1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时间范围

        2020年整年持续开展

        2020年持续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运维效果

        完善系统应用功能和后台配置,及时有效解答、处理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全力保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安全性、高效性,稳定运行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运维满意度

        及时有效的实施运维,检察院工作需求及时有效更新完善,办案工作人员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全面满足了网上办案办公需求。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移动OA系统运维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5

        执行数:

        35

        其中-财政拨款:

        35

        其中-财政拨款:

        3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对检察手机移动客户端应用平台运维,移动OA移动办公内容包含通知公告、出差请假申请、用车申请、用餐申请等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更新终端系统,,及时完善系统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及时对检察移动OA系统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检察人员实时查看工作安排,处理工作业务,让检察工作变得更加高效性、科学性。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每月运维人工技术费、后台设备费等

        35

        35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时间范围

        2020年持续开展

        2020年持续完成工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运维效果

        完善更新系统应用功能和后台配置,全力保障移动办公平台高效、稳定运行。

        有效达到移动办公效果,实现能随时随地及时了解工作信息,完成工作内容。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运维满意度

        通过根据工作需求和发现的问题对移动OA系统进行有效完善和更新,工作人员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全面满足了移动办公需求。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公益诉讼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5

        执行数: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领域等开展公益诉讼。

        使公益诉讼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及成本指标

        办案工作成本

        25

        25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时间范围

        2020年持续开展

        2020年持续完成工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办案效果

        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集中开展了闲置国有土地清理、网络外卖餐饮市场等专项监督活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办案满意度

        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有效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院业务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5

        执行数:

        55

         

        其中-财政拨款:

        55

        其中-财政拨款:

        5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检察院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业务上主要包括完成一是对绵阳监狱、川北监狱提请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理,及对监狱监管工作的日常监督。二是对监狱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侦查及办理。三是对监管场所发生的刑事犯罪提起公诉。四是保障罪犯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接受罪犯及相关主体的控告、检举和申诉。五是检察院法律宣传及教育等其他检察院业务工作。

        较好保障检察院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业务工作,加强公诉,执检、检察技术、纪检检察部门的检察工作开展。强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保障检察院日常业务工作正常开展,包括公诉、执检等业务部门办案办公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

        55

        55

         

        产出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检察院日常业务及办案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保障检察院日常业务及办案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检察业务工作,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驻监所经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3.04

        执行数:

        33.04

         

        其中-财政拨款:

        33.04

        其中-财政拨款:

        33.04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驻绵阳监狱、川北监狱检察室办案业务费、办案办公费及相关办案用具、设备等费用。保障巡回检察及派驻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巡回检察及派驻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对驻绵阳监狱、川北监狱进行巡回加派驻,驻狱检察室对监狱日常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并开展日常检察,纠正违法违规现象,接受各类控告、检举、申诉。巡回检察组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检察技术人员办理监狱保外就医、罪犯死亡等业务。确保刑罚执行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实现社会和谐安定。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驻绵阳监狱、川北监狱检察室办案业务费、办案设备费、差旅费等。

        33.04

        33.04

         

        产出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对驻绵阳监狱、川北监狱进行巡回加派驻检察,驻狱检察室对监狱日常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刑罚执行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实现社会和谐安定。

         

        确保刑罚执行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实现社会和谐安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对绵阳监狱、川北监狱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刑罚执行合法合规。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确保刑罚执行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实现社会和谐安定。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网络光纤租赁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8

        执行数:

        4.08

         

        其中-财政拨款:

        4.08

        其中-财政拨款:

        4.0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驻绵阳监狱检察室、驻川北监狱检察室网络光纤正常运行,保障全市检察机关执检监督指挥中心网络正常运行。

        绵阳监狱检察室、驻川北监狱检察室网络光纤正常运行,全市检察机关执检监督指挥中心网络正常运行。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驻绵阳监狱检察室、驻川北监狱检察室网络光纤。

         

        4

        4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光纤租赁费用。

        4.08

        4.08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驻绵阳监狱检察室、驻川北监狱检察室各条专线网络畅通。

         

        确保驻绵阳监狱检察室、驻川北监狱检察室各条专线网络畅通。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派驻加巡回检察工作效率及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确保刑罚执行活动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实现社会和谐安定。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

         

        预算单位

        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0

        执行数:

        2.55

         

        其中-财政拨款:

        30

        其中-财政拨款:

        2.55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以推进“科技强检”、“智慧检察”为抓手,加大检务保障力度,加速推动“智慧检察”进程,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夯实刑事执行检察基层基础。

        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检察办案工作提质增效。以统一业务系统2.0版部署为中心,加强智慧检察基础保障建设、全面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构建档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完善检察工作网建设、加强检察工作网安全基础防护,确保网络安全。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加强智慧检察基础保障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检察办案工作提质增效。

         

        智慧管理平台建设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省重点项目建设,包括档案数字化建设、国产替代化建设、一体化网络建设。

         

        编报2020年转移支付装备计划30万.

         

        产出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保障检察院日常业务及办案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保障检察院日常业务及办案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检察院业务费项目、驻监所经费项目、光纤租赁费项目、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费项目等开展了绩效评价,《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侦查监督:指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指计划生育服务以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度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下属共2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2个。

        (二)机构职能。

        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和法律赋予了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等。市检察院担负着自身和领导全市县、市、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和促进绵阳的经济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政治和社会稳定。

        (三)人员概况。

        2020年编制人数12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111人, 工勤人员编制: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2020年末在职干警人118,新进3人,调走1人,退休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1.资金收入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反映,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安排收入2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73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

        2)决算报表反映,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决算收入4395.7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127.754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8万元。

        (二)支出情况

        1.资金支出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反映,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安排支出2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735万元。

        2)决算报表反映,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决算支出4891.8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225.234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52.14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4.4931万元。

        2.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年初预算反映,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2.41万元,项目支出532.59万元。

        2)决算报表反映,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4891.8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5.835834万元,项目支出1346.04156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

        1)编制完整。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编制是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得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预算编制完整。

        2)目标制定。2020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指标量化细化。

        3)目标完成。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预算执行完毕后对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填报了总体目标和各项绩效指标。根据现场评价情况,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共设置项目绩效目标23个,其中数量指标23个,实际完成数量指标23个。

        4)编制准确。2020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年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32.59万元。在年度绩效监控、中期评估及收支预算调整中,涉及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的项目个数1个,调增金额20万元,调整额占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76%。

        2.预算执行情况

        1)支出规范。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执行,根据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科目进行支出,有预算支出,无预算不支出。

        2)支出控制。2020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日常公用经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与决算偏差度在10%—20%之间。

        3)动态调整。2020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年度绩效监控、中期评估及收支预算调整,年末部门预算额度收回额12.48万元。

        3.完成结果情况:

        1)预算完成。2020年本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实际进度6月、9月、11月、12月进度分别是27.61%、54.2%、77.73%、88.01%,分别得1.38分、2.41分、1.88分、2.64分,合计得分:8.31分。

        2)目标完成。根据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逐一完成,项目完成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偏离度为0。

        3)违规记录。绵阳市审计局(或其他监督检查机关)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或其他专项审计、检查、督查等)进行了审计(检查、督查等),提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预算管理、财务收支等方面无问题。

        (二)综合管理情况

        1.非税收入管理

        1)政策执行: 2020年,严格按照规定征收非税收入,无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违规缓减免等现象。

        2)收入解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执收非税收入0万元,已解缴市级金库(或专户)0万元,解缴率100%。

        3)收入调整: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年初非税收入征收计划为0万元,年底收支预算调整非税收入调增额为0万元。

        2.政府采购管理:

        1)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法》、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预算管理》、《收支管理》、内控制度等规定,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同时邀请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和市院检务督察部对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不存在无预算采购和超预算采购情况。

        2)采购实施。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事项方式、程序合规、不存在拆分项目预算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情况。

        3.资产管理:

        配置使用管理。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绵阳小枧地区检察院全部单位国有资产纳入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变动情况纳入资产管理系统。新增资产及时入账,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4.收益核算: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处置固定资产严格按照程序报批处置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5.内控制度管理:

        1)制度建设。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有《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政府招标管理》等内控制度。

        2)制度执行。绵阳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年度内未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6.三公经费管理:

        预算编制执行。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19.8万元,较2019年减少9.04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92.253万元,未突破年初预算119.8万元。

        (三)绩效结果应用

        1.信息公开情况:按照预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要求及时公开了2019年决算,2020年预算、2021年预算及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并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随同决算公开。

        2.整改反馈情况。2020年,市财政局在对2020年预算绩效监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以及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查中,未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问题。

        3.应用反馈: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局反馈运用绩效结果报告,并对绩效结果反馈的全部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2020年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的绩效指标和计分标准,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12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绩效管理业务部门参与力不够。对项目实际情况了解更透彻的业务部门参与度不够,数据考虑不够充分。

        2、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一些固定资产使用坏后或者无法使用的没有及时处置,有待进一步改进。

        3、执行进度较慢。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整体上比较缓慢,没有达到市财政局要求的执行增长比例。

        (三)整改建议意见

        1.落实责任分工。成立的预算绩效管理小组,包含各个部门人员,明确落实责任分工,增强各部门的工作合力,确保计财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充分有效地沟通,做到预算编制合理、有效、充分。

        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执行。特别是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制度。落实制度责任,明确职责权限,保证制度执行到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报废的资产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后进行处置。

        3.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认真梳理各类支出事项,及时完善手续,加快经费支出进度。

         

        附件2

        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

        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绩效目标情况

        1)办案业务费绩效目标。目标:用于办案相关支出。

        2)业务装备费绩效目标。目标:用于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和信息化建设。

        3)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目标:用于保障依法、准确、有力惩治黑恶势力犯罪。

        4)新冠肺炎专项经费绩效目标。目标:用于保障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二)资金安排情况

        财政下达项目资金:1491.5939万元(含2019年结转项目资金:528.2259)。其中:市本级财政项目拨款资金:636.368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27万元。办案业务费769.248万元,含延续性项目:检察业务费:234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5万元;特约检察员经费:5万元;检察专网运维外包服务费:21.9万元;生态环境资源检察专项经费:25万元;公益诉讼工作经费:25万元;两法衔接工作经费10万元;检察网络租赁费:19.08万元;民事行政检察专项经费:25万元;案件管理中心运行经费:14万元;检察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维费:0.6万元;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经费:15万元;特情费:28万元;联合办案经费:15万元;人民监督员经费:5万元;举报奖励经费:5万元;驻监所经费:33.04万元;检查移动OA系统运维费:35万元;检察服装款:1.968万元;未检预防工作经费:10万元;大要案办案费:80万元;国家补偿:13.0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10.7万元;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196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万元,新冠肺炎专项经费9万元。财政下拨项目建设、装备款:2019年结转市本级财政拨款项目建设款:152.1498万元;2019年结转中央转移支付装备、建设款:246.4931万元;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装备款:102万元。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年度我院收到市财政局下拨项目经费1491.5939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项目拨款资金:636.368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27万元;2019年结转项目资金:528.2259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我院项目经费共支出资金1307.513766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814.368万元,业务装备费387.045766万元,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万元,新冠肺炎专项经费9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77.10万元。全年预算执行率为87.6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结合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我院先后制定下发了《财务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效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办案(业务)经费应在国家规定的办案(业务)经费开支范围内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使用办案(业务)经费购置业务装备、弥补人员经费。

        2)我院每年度均按照上级要求编报装备采购实施计划,除上级统一采购的装备以外,其他装备的采购我院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在结合自身情况的同时注重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了我院办公、办案的科技装备水平,全面提升了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在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上形成了现实的战斗力。

        (二)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办案业务费、扫黑除恶经费

        办案业务费、扫黑除恶经费绩效目标。目标:用于办案相关支出和扫黑除恶支出,弥补办案经费的不足,保障有效履行检察职责。

        2020年办案业务费、扫黑除恶经费共计支出834.368万元。其中(1)扫黑除恶专案25万元, 用于办理审查批捕恶势力犯罪案件,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办案业务费809.368万元。(2)三大攻坚促发展,用于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批准、决定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协调配合相关部门追赃挽损,着力化解金融风险。全力投入精准脱贫攻坚战,创新推进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盗砍滥伐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护航民营出实招,用于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措施和促进科技城军民融合创新发展意见,联手市政法各部门组建涉军民融合重大矛盾纠纷及案件协调小组,及时化解处置。批准、决定逮捕制售伪劣商品、非法经营、强迫交易、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发票、串通招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决定逮捕破坏生产经营、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等侵犯企业财产犯罪,开辟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会同工商联建立联合调研、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入企、以案释法等专项行动,助力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安心放心投资创业。4)发挥职能促治理,用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批捕,不起诉,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一站式”服务变为现实;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扎实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以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知识产权保护等为主题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为营造平安环境、创建和谐社会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检察声音。(5)突出专业化做优刑事检察,用于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统一诉判共识,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稳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把监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作用,实现司法程序与监察程序无缝衔接。6)突出精准化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用于全面构建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不支持监督案件的释法说理,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促进矛盾化解。坚决惩治恶意欠薪,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注意从办案中分析行业性、区域性问题,针对部分涉林行政处罚案件未执行情况,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补植复绿办法,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7)突出增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用于认真践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办理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挽回国家矿产资源损失,恢复森林植被,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和“舌尖上的安全”,保护了我区生态环境和国有资产。8)铸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盾”,用于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严厉打击性侵、拐卖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手公安、教体等部门开展中高考期间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联手教体、民政、卫健等9部门建立快速救助性侵被害未成年人绿色通道;联手民政和妇联对全市儿童主任和妇女主任进行集中法治培训;检察长带领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教育活动。

        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办案业务费有效弥补了我院办案经费的不足,保障了我院有效履行检察职责,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97.92%,扫黑除恶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已完成。

        2、新冠肺炎专项经费

        2020年新冠肺炎专项经费9万元,用于开展疫情防控物资采购。

        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有效保障了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3、业务装备费

        业务装备费绩效目标。目标:用于购置各类业务装备支出和信息化建设。

        我院已编报了《2020年业务装备实施计划编报表》,其中按照编报计划采购全省电子卷宗服务器、移动办公系统升级系统、门户网站等级保护设备、涉密信息保护整改网络建设设备已实施采购完毕,剩余用于购买执法执勤车辆资金按计划将于2021年采购完毕。

        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办案业务装备费有效保障了我院办案和信息化建设,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44.07%。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0年市院各业务部门办案数量,其中审查逮捕人数85人,审查批准延长羁押人数147人,审查起诉人数58人,二审上诉案件办理数152件,刑事案件提出抗诉数1件,民事行政案件办理数190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4件,各类信访案件办理数728件,国家司法救助人数5人,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数3件,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数3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数1515件,刑罚执行监管违法提出纠正案件数85件,检察技术案件办理数100件,其他案件办理数446件,检察业务培训600多人次,检察宣传200余次。

        2)质量指标

        2020年全年办理各类案件准确率≥99%,涉黑恶案件审结率100%,案件办结率96.2%,采购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2020年业务装备采购及时性≥50%,资金下拨及时性100%,购置装备到位率100%。

        4)成本指标

        2020年全年办案业务费支出共计843.368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对依法治市起到了有效作用,扫黑除恶工作对黑恶势力产生了有效影响,同时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促进改善办案基础设施和办案条件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覆盖全市。

        2)生态效益

        2020年我院在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及生态环境治理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3)可持续影响

        2020年中央对市院及各基层院基层检察机关办案经费、业务装备保障力度持续加强100%,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年限≥3年,设备使用年限≥5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1) 社会公众满意度≥95%

        2) 办案人员满意度≥95%

        3)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0年我院全年项目预算下达数1491.5939万元,全年执行数1307.513766万元,预算执行率87.66%。预算执行率偏低原因如下:装备采购已按照省院要求编报装备采购实施计划,部分装备2020年度已实施采购,剩余资金计划2021年度实施采购。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资金的实施需要上报计划,待批复后建设,周期较长,造成项目延期,资金一般于第二年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是不断加大前期预算执行力度,统筹协调安排资金使用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整改落实,不断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并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院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关于印发《检察业务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政府采购制度、合同法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保障了资金使用安全,历年来经上级机关巡查,同级财政及审计部门检查均无违规违纪问题。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