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本院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
2.负责本院检务督察工作。
3.负责本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司法警察执行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负责人信息:
主 任:曾兰洁
副主任:毛营
工作人员:陈波(司法警察大队队长)
联系电话:0816-2545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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