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原党组成员、原省纪委驻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组组长卢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卢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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