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上午,游仙区检察院检察院监督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人在游仙区芙蓉溪河段开展首次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活动共放流万尾鱼苗,放流鱼苗种类有草鱼、鲢鱼等,通过鱼类人工增殖放流,达到以水养鱼、以鱼治水,修复鱼类生态资源,恢复鱼类种群数量,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进行鱼苗增殖放流同时也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的有效举措。游仙区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在对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予以刑罚打击的同时,还要求行为人履行增值放流义务,用以修复环境资源。
近年来,游仙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切实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在办案实践中,不断加大生态检察工作力度,先后办理了多起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最大限度的做到查处一案警醒一片,通过增殖放流、现场讲法释法等多种方式,加强公益诉讼法律宣传,努力营造出全民关注公益诉讼,全社会参与公益诉讼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