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游仙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未检+公益诉讼”办案模式,针对校园周边环境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校园周边环境净化,构筑校园安全防护网。
游仙区检察院围绕五里堆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的20多家超市、便利店进行了走访,对售卖玩具产品的安全性开展调查发现,商家普遍存在售卖起泡胶、水晶泥、“泡大珠”等情形,这些玩具多为“三无”产品,零售外包装上无任何中文字样和警示标志。而拼装型组合玩具包装盒上无中文标示,且无3c合格认证标志,在玩耍过程中容易被三岁以下儿童吞食,给儿童身心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危害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身体健康,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目前,游仙区检察院已积极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磋商,下一步将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强化日常监督,联合相关部门合力治理,形成长效机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