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游仙区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作用。在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同时,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参与游仙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工作。从聚焦校园法治宣传,突出源头防治;建立社会综合救助体系,突出全方位保护机制;引入社会力量,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创新制度,架构完整的社会支持体系
为全面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快速全面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去年由我院牵头,与团区委、区卫建局、民政局、第三人民医院等九家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有关的机关、事业单位签署了游仙区《关于建立快速救助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了区检察院、团区委、教体局、妇联共同做好全区预防性侵害教育,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法治进校园、夏令营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今年为加强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合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和完善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侦查工作,我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制定《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的实施办法》,力求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一旦接到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报案、控告、举报,应当及时受理,迅速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即立案侦查。除有碍案件办理的情形外,应当将案件进展情况、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对有关情况予以说明。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坚持一次询问原则,并同步录音录像。
二、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衔接
今年,游仙区检察院为巩固深化心理疏导成效,进一步贯彻最高检关于“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要求。引进社会专业化力量,聘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作为常驻专家,与绵阳市心理咨询师协会签订《心理咨询师入驻游仙区人民检察院服务项目协议》,通过购买服务,邀请心理咨询师进驻我院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诊治等工作,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抚平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创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心理咨询师入驻以案件事实为切入点,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原因,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手段,改善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状况,使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营造温暖的家庭关爱环境。
三、聚合力深合作,多举措开展预防工作
游仙区检察院以未成年人法治保护需求为方向,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工作。我院连续两年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教体局、区文化执法大队、区“扫黄打非”办对校园周边、居民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护航绿色高考、中考。同时积极梳理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开展系列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活动,监督相关主管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推动社会治安长效治理。
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并不断创新宣讲形式,注入新鲜血液。今年法治巡讲活动由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授课,为避免疫情感染,采取线上直播和线下宣讲同步的方式,扩大受益主体。同时本院聘请的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跟随宣讲团做中考解压专场讲座。宣讲形式新颖,内容广泛实用,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心理疏导、警示教育、案例震慑等融入宣讲内容,达到预防、教育工作先走一步的目的。
游仙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管、保护、教育合力,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构建工作,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建设,充分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快乐阳光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