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游仙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农药废弃物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交流会,游仙区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会,会上就辖区内的农药废弃物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深入讨论污染治理及监管事项,并向相关单位现场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今年3月以来,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生态环境的情况进行了摸排调查,发现9个乡镇(街道办)辖区内的水渠、田埂、河道内存在着大量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废弃物是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为T类危险废物的有毒有害物质,如不及时予以处理,将会对土壤和地表水造成严重污染,进而威胁人畜饮水和生物安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乡镇(街道办)对辖区内固体废物(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管理工作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均负有组织、监督的法定职责。游仙区检察院通过召开现场交流会的方式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采取措施,避免污染扩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我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开展了整治活动,消除了污染隐患。
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检察力度,主动发现隐患,及时监督履职,跟踪整改落实,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