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高检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求,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加强对社区矫正执行的法律监督,促进社区矫正更加规范有序,进一步提升新时代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连日来,北川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共同对本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及下辖七个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检察监督。
期间,工作组通过“听”“查”“看”“访”等方式开展检察监督。
听—听取县司法局和社区矫正中心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辖区内各司法所工作人员逐一进行座谈,了解各司法所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查—查阅矫正档案30余份,全面掌握对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教育、帮扶及解除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程度。
看—查看对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完成矫正人员信息化核查,掌握社区矫正人员轨迹,检查有无脱、漏管情况。
访—实地走访矫正对象,了解矫正监管是否做真做实,是否有效进行帮扶以及是否存在侵犯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等情况发生。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地方档案材料缺失并欠规范、矫正小组成员履职不到位、请销假制度落实不力、实地走访和困难帮扶较少等问题,现场及时进行反馈,并对个别较突出问题制发纠正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把好入矫关、出行关、安全关,落实分类管理和月、季考核,拓宽信息采集渠道,防止脱管、漏管和又犯罪情形的发生。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落实各项教育、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人民监督员对北川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及主动接受监督给予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检察既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又充分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在刑罚执行的刚性中注入了人文关怀的温度。
下一步,北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社区矫正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大对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及跨市、县活动审批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