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负责办理不服江油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行政赔偿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江油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
2.办理对江油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
3.办理对江油市人民法院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
4.办理不服江油市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江油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
5.办理对江油市人民法院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审判程序监督案件;
6.办理对江油市人民法院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执行活动监督案件;
7.办理江油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8.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9.办理法律规定由江油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军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以及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0.办理前述领域中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11.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军人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及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12.依法派员出席法庭,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发表检察意见。
负责人:李代银
工作人员:
肖捷敏、王强、詹建波、杨爱萍、杨星、邓才军、苏悦、马彦 联系电话:0816—336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