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
2.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
3.承担综合性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4.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
5.处理检察信息。
6.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
7.负责本院计划财务管理、预决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8.负责本院检察技术、案件信息网络安全、办案过程中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
9.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的联系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负责人: 吴静
工作人员:黄琳、黄飞、徐琼、余光蓉、廖学姚、谢小侠、张兴傲、李正梁、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