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1日在三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在中共三台县委和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365商城怎么下载_office365 登录_直播365app下载
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危害金融安全的犯罪,从严惩处贷款诈骗、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突出打击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批捕47人。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制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助推实现乡村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在部分贫困村探索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联络站,致力弥补留守儿童在情感和精神文化方面的缺失。与县扶贫办会签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为符合条件的6名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有效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盗伐滥伐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人。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责令涉案人员补种树木近千株;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涉案人员放流鱼苗3000余尾。助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强化民营企业财产权、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保护,实行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涉企错案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5人。
二、保障平安维护稳定,深入推进社会治理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1件334人,审查起诉案件441件677人,共决定、批准逮捕140件212人,提起公诉399件512人。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43人,提起公诉31人;批捕聚众斗殴、涉黄涉赌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52人,提起公诉137人;批捕制毒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等毒品犯罪44人,提起公诉43人,被评为全省禁毒严打整治行动成绩突出集体。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县公安局、县法院构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活动、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实施细则等协作配合机制,有效提升了工作实效。成立“捕诉一体”专案组,认真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提前介入重大犯罪案件,严把逮捕、审查起诉关,确保办案质效。受理九大类案件26件61人,提起公诉23件54人。坚持扫黑、除恶、治乱同向发力,针对发案所涉乡镇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到场参与公开宣告,有效提升了检察建议刚性。被绵阳市检察院评选为扫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深度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不能止于程序结案。完善律师、特约检察员等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机制,妥善办理各类信访案件72件,无涉检信访积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以案释法工作;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开展法治讲座25次;提供“菜单式”警示教育服务,开展“亲历式”普法宣传,做法被四川普法网报道。
三、积极回应群众期待,着力保障民生民利
依法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与县食药工质局会签协作办法,形成维护食品药品领域公共利益合力。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6人,不起诉11人;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8人,起诉26人。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针对被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工作的意见,避免多次多人询问给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被绵阳市检察院认定为工作机制创新。拍摄的关于关爱留守儿童的微电影《温度》获第三届中国(绵阳)科技城法治微电影大赛平安单元最佳作品奖。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加大检务公开力度,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搭建检群交流、网上举报、网上控告、网上申诉等互动平台,不断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察工作机制。
四、聚焦主责严格监督,全力促进司法公正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和撤案5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30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9件次,保证了刑事案件高质量地进入审判环节。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法院审结2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5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6件次。启动告知、催办、督办程序25次,确保了诉讼案件无超期羁押。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中脱管、漏管、虚管等违法情形13人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重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构建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以《探索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为题在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依法开拓公益诉讼,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促使有关主体提起诉讼、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先进单位。
五、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持续激发创新活力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承担责任。构建案件管理结果全面应用以及对司法办案实行“镜头下”监督等机制,对检察官办案过程实行全面监控,做法在全市高级检察官研讨班上做经验交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防止案件“带病”起诉。加强庭审举证质证工作,全年“四类人员”出庭共12件,有效推进“四类人员”出庭作证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落地落实。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共划转机构编制3个、人员编制21人,实际转隶15人,实现了平稳过渡。保持打击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5件7人,累计涉案金额1400余万元,强化监检衔接配合,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均做到提前介入。
六、坚定不移从严治检,自觉接受内外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向人大、政协专题报告工作4次,联系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余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群众代表等参与案件评查、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余次。主动公开办案信息,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93条,重要案件信息41条、法律文书384份。全面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全力抓好党建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务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共开展各类演讲比赛6次,征文比赛8次,宣讲活动25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警进一步养成讲规矩守纪律的习惯和自觉。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建立跨岗锻炼助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机制,干警陈亮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中国诗词大会》栏目录制,干警李箴慈入选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检察官说案”栏目主讲人名单。
各位代表,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2018年我们披荆斩棘、攻坚克难、敢闯敢试,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我院被高检院荣记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获得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一等奖,干警44人次获得县级以上嘉奖表彰。但我们深知,三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三台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创新举措不够,服务保障水平和成效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面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法律监督工作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结构不合理,高层次人才较少,人才难留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县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紧扣“11331”发展战略,为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提供更优更好更实的检察产品。
一、强化责任担当,更加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立足检察职能精准服务。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非法集资、虚开发票骗税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加强产权依法平等保护,让企业家以持久安全、可靠预期放手经营发展。
二、围绕平安建设,更加深入推进社会治理
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坚决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的犯罪。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细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及其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借助社会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刚性。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多元化推进国家司法救助。
三、聚焦四大检察,更加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进一步优化法律监督职能,在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完善办案机制,突出刑事检察专业化。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广度和深度并重,推动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围绕行政诉讼开展精准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扩大线索来源,集中力量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四、致力创新创优,更加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加快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根据职能划分组建专业办案团队,纵深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积极落实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优化检察资源配置。进一步创新代表联络、检察开放日、检察宣传的形式和方法,扩大检察工作影响力。全面推进办案方式改革,逐步规划建设智慧公诉、移动办公办案升级等项目,深度打造智慧检务。
五、立足强基固本,更加有效打造过硬队伍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深化队伍思想建设,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坚决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深刻吸取蒲波案件教训,集中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保持队伍清正廉洁。加强分层分类分级人才培养,大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三台县人民检察院将在中共三台县委和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永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本色,在传承红色基因中增强政治定力,在不断创新探索中提升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四川三产融合示范县、深度参与川渝合作示范区、打造绵阳南向东出战略支点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
有关用语说明:
公益诉讼:依据2017年7月1日实施的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2018年5月1日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烈名誉保护五个领域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上述五个领域存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按照法律规定公告或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即诉前程序)。对行政机关逾期未回复、回复但实际未纠正违法或没有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以及对公告到期无相关机关和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的,检察机关经过跟进调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分别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司法救助: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办案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启动救助程序。
两法衔接:指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犯罪的一项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一章中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捕诉一体:指检察机关按照案件类型组建刑事办案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以及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由同一办案组织或检察官全过程一体承担。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
“四类人员”出庭:是指为主动适应“以庭审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决定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的人“四类人员”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