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工作,四川省盐亭县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当好“守门员”,严把受案审查关,防范问题案件进入系统,防止“病从口入”。
强化收送案审查,把好案件准入关。该院加强受案与结案审查,及时接收符合统一受理标准的案件,准确分流至相关办案部门,对涉案财物相关法律文书仔细审查,对不符合受理规定的案件坚决不予受理,严把案件网上入口和出口。对所办案件的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违规办案情形,保障案件依法、及时办理。
审查嫌犯信息,把好嫌犯在案关。为了确认受理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该院在案件受理工作中,认真核对“起诉意见书”、换押手续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并确认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案件,受理案件时要求必须把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案。
审查卷宗光盘,把好材料审核关。该院加强对公安机关移送卷宗的审查,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法律文书、卷宗册数、涉案款物、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材料是否符合要求,查看物价鉴定、伤情鉴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材料是否缺失,存在上述情况的,将不予受理,待其将案件材料准备齐全方予受理;加强对电子卷宗是否规范的审查,严格把关,案案查看,确保移送的电子卷宗不发生格式错误、漏页、图像歪斜、字迹不清晰等问题,为案件材料的证据固定夯实基础。
审查案卡填录,把好信息录入关。该院案管部门作为信息录入的第一道窗口,严格按照案卡信息填录“准确、规范、同步、完整”的要求,及时、规范地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填录相关信息,坚持当天受案、当天填录、当天分流的原则,确保不挤占业务部门办案时间。